文/孔令金 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中國人民銀行便開始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如今已有30多年。由于貨幣市場、債券市場以及信貸市場之間存在分割現象,存貸款利率和市場利率并存,進而使利率在由貨幣市場向信貸市場傳導的過程中受到阻礙。因此,如何進一步打破市場分割,促進利率在各市場間的有效傳導,仍是當前及未來一段時間內金融改革的重要任務。
回顧利率市場化改革
“十三五”規劃明確將“貨幣政策框架從數量型向價格型調控的轉型”定位為宏觀經濟調控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這一轉型的成敗,主要取決于利率傳導機制是否順暢。順暢的利率傳導機制,不僅是利率市場化改革圓滿完成的重要標志,更是檢驗新貨幣政策框架有效性的試金石。
在我國,信貸或類信貸業務占商業銀行,尤其是中小商業銀行的資產比重較高。近年來,監管部門不斷重申銀行業改革、創新與開放要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旨在降低社會綜合融資成本。在這樣的背景下,金融市場業務主要作為商業銀行調節流動性的工具,而非主要的盈利來源。
然而,考慮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現狀及信貸市場的影響力,利率在貨幣市場、債券市場以及信貸市場之間的傳導仍面臨諸多挑戰,短期內難以全面貫通。為此,央行于2019年8月發布15號公告,引入以MLF(中期借貸便利)為報價基準的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作為商業銀行貸款定價的參考,并促進了短期利率向中長期利率的傳導,開啟了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新篇章。
深入了解LPR傳導機制
LPR傳導機制植根于利率期限結構理論,即央行通過操作調整短期利率,并同時影響預期和風險溢價,進而實現從短期利率向長期利率的傳導。LPR是以MLF為主的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加點形成,加點幅度主要取決于報價行自身市場供求、資金成本等因素。
基于利率傳導理論以及LPR的形成過程,可將LPR傳導機制歸納為:央行依據貨幣政策導向,通過公開市場操作調控報價行LPR;銀行在此基礎上,綜合考慮貸款資金、運營等成本因素,與客戶議定貸款執行利率。同時,金融機構根據MLF調整預期引導中長期貸款利率,為長期貸款利率提供了參考。此過程中,MLF主要作用于信貸市場,對貨幣市場利率影響有限。
為保障LPR利率傳導機制的貫徹落實,央行出臺了一系列舉措疏通傳導路徑,促使傳導路徑更加精細化。具體內容如下:
LPR嵌入銀行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由于銀行內部普遍應用FTP(內部資金轉移定價機制)確定貸款資金成本,并采取一系列方法來確定貸款外部價格。但往往通過銀行內部協商確定FTP,并非完全是市場化作用的結果。因此,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推出《關于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納入金融機構內部資金轉移定價體系的實施指引》,明確將LPR嵌入銀行FTP,讓市場化因素在FTP形成中發揮關鍵作用,并將其納入銀行業合格審慎評估體系,這將使LPR傳導路徑發生改變。
壓降高息存款產品。在LPR的應用實踐中,銀行間爭相開展高息攬儲會導致負債成本上升,這將成為制約LPR有效傳導至信貸市場利率的關鍵因素。因此,商業銀行需要壓降結構性存款、靠檔計息存款等不規范存款產品。另一方面,LPR改革有力推動了存款利率市場化進程。隨著貸款市場利率整體下行,銀行內部為應對利率風險帶來的收益挑戰,將主動降低負債端成本,以解決利率期限錯配問題。這一變革還為“貸款創造存款理論”注入了新的研究活力,預示著LPR傳導路徑將出現變化。
LPR傳導機制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影響定價方法
將貸款定價依據調整為LPR。早期,商業銀行貸款定價主要依據FTP實施成本加成定價(按揭類貸款及部分政策性貸款參照基準利率定價),貸款合同以基準利率作為定價基準,未與LPR或MLF等市場利率工具掛鉤。2019年8月20日后,隨著LPR利率定價機制的推行,各商業銀行新發放貸款主要參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進行定價,浮動利率貸款合同中也采用LPR作為定價基準,貸款定價方式調整為“LPR報價±點差”的形式。
確定不同期限產品的LPR。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標準期限分為五個檔次:6個月以內(含6個月)、6個月至1年(含1年)、1年至3年(含3年)、3年至5年(含5年)、5年以上。按照15號文的規定,央行每月公布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期限品種的LPR,作為各銀行貸款利率定價的依據。對于1年期以內、1年至5年期貸款,銀行可以自主選擇相應的期限品種定價。因此,商業銀行需要自主確定這兩個時間段內貸款的利率參考標準。
加大浮動利率貸款的利率風險。LPR新政實施后,新報價機制從根本上提高了LPR的市場化程度。LPR報價按月公布,商業銀行基準利率隨之按月調整,加之央行持續疏通LPR傳導機制,浮動利率貸款面臨的市場利率風險可能有所增加。
自2019年8月20日起,央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LPR標準。此后,LPR利率不斷下調。其中,1年期LPR歷經12次調整,從4.25%下調至3.35%,累計下調90個基點;5年期LPR同樣變動了12次,由4.85%下調至3.85%,累計下調100個基點。為減少LPR利率下行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在降息周期內,建議增加發放固定利率貸款,減少發放浮動利率貸款;而在加息周期內,則鼓勵多發浮動利率貸款,減少發放固定利率貸款。
影響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自2019年起,5年期LPR已經歷12次調整,由4.85%下調至3.85%,累計降低100個基點,這一變化意味著存量房貸利率不斷下降,對商業銀行房貸收益率產生較大影響。近年來,存量房貸利率歷經普調。特別是2023年9月,商業銀行為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首次普遍下調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范圍從LPR不加點到LPR減50個基點不等。隨后,在2024年10月,商業銀行為貫徹落實央行〔2024〕11號文件的要求,再次對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進行批量下調,在現行LPR的基礎上下降30個基點,最低利率達到3.55%。
近年來,隨著LPR的深入實施,個人住房類貸款未來面臨的市場利率風險不斷增大,這對商業銀行,特別是中小商業銀行的利率風險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盡管如此,LPR利率機制在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促進健康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LPR改革與應用展望
歷經五年,LPR已然成為我國重要的價格型調控工具之一,同時,這也標志著利率市場化改革步入深水區。從“貸款創造存款”理論及商業銀行內部資產負債管理角度出發,隨著貸款市場競爭壓力的加大,商業銀行為了保持盈利水平,存款市場利率與LPR的聯動將更加緊密,傳導機制將更加順暢。
LPR利率傳導機制不但在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而且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方面貢獻了力量。LPR利率機制的改革順應了時代變化,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歷程中的重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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